臺中市南屯區鎮平國民小學行政助理招考簡章
一、依據:
1.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2.臺中市政府110年11月23日府授教秘字第1100307209號函辦理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男女均可,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2.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能
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工作內容
(一)校園簡易水電維修與設備修繕、電機設備保養維護。
(二)公文、財務、行政物品等承交接洽之外送業務。
(三)校園場地清潔維護、活動設備佈置等工作協助。
(四)校園花草樹木等綠美化之維護。
(五)行政各項影印油印、文宣佈置、業務協辦等工作。
(六)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
每週一~五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配合學校作息以及需求,適時調整。
五、工作待遇:
每月薪資依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薪資經費標準按月給薪,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六、約僱期間
(一)契約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倘工作表現優良情形者得於112年
續聘。
(二)新雇用人員自契約起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間之表現,經本校考核認為不符
需求者,得予解雇。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約僱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
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
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
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
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金錢之請求。
(八)契約期間,僱用人員疑似涉有違反校園性別平等規定時,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校方審
議通過後得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服務學校得予以解聘。
(九)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進用身心障
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八、報名
(一) 領取簡章及報名表: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可於報名截止前親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或本校網頁(https://zpes.tc.edu.tw)校務公佈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或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學校文件佈告欄自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 報名時間:
110年12月16日(四)13:30-16:00~12月17日(五)8:30-12:00,開放現場報名,逾時不候。
(三)報名地點: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一段425號,電話:04-24792122分機731)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現場親自報名,委託報名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後當場發還(請自備證
件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最近六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及報名表上)。
2.國民身分證(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用服務經歷證明則免)
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需有服務公司核章。(無則免附)。
5.專業證照:如水電、消防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切結書(一)(二)(三)。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8.如經錄用,須補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正本壹份。
註:畢業證書與服務證明至少擇一提出。
(六)報名費:免費。
九、甄選方式
(一)口試(50%)-履歷、經歷(工作經驗)、應答禮儀與態度、值勤概念與應變能力、配合行政
能力及工作意願。
(二)術科(50%)-簡易水電與校園設備修繕。
十、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時間:110年12月20(星期一)下午2時00分起,先進行口試,全部應試人員口試
完畢後,進行術科考試。(面試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於甄選當日下午
1:30前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
(二)甄選地點:
口試:本校夢幻天堂。
術科:本校夢幻天堂/操場。
十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十二、錄取聘用
1. 錄取公告:甄選成績於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以電話通知並公告於教育局網站、
本校網站。
2. 報到:錄取者應於民國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到到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
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應於正式上班前繳交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之健康檢查表,逾時未繳交,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條規定檢查項目應含: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本簡章相關規定事項視同合約之一部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悉公佈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及本校網站首頁。
十四、本簡章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