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本府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市場用地為宗教專用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電力用地、部分公園用地及電力用地為市場用地)案」。
公告日期:2021-12-14 ~ 2021-12-31
公告單位:秘書室 王春恒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24
一、依據本府110年12月10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326818號函辦理。
二、本府檢送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市場用地為宗教專用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電力用地、部分公園用地及電力用地為市場用地)案」計畫書、圖各1份、公告2份,請本市西屯區公所及計畫範圍里辦公室張貼公告,並請將計畫書置於公開處,計畫圖另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供民眾閱覽。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