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太平幼兒園 110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30日幼教字第110095572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6名;備取若干名。
三、聘用日期: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代理
原因消滅,並以6個月為限,即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四、工作內容: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工作。
(二)幼兒相關行政庶務及幼兒資料建檔管理等。
(三)其他與教保有關事項。
(四)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7:30至下午16:30。
六、工作待遇: 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
表之薪資第1級給付計算(教保員碩士以上39,240元、教保員學士37,180元、教保
專科35,120元)。
六、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1.具備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2.符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
3.符合幼兒園改制前所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第27條,有關教保人員資格之規定者。
4.專科以上畢業具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教保員。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下午15:00止。
八、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園,信封上請註明「代理教保員甄選」,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1463巷12號,聯絡電話:04-22758834轉114 人事。
九、報名資料:面試時驗證明文件正本後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1份 (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附件2)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附件3)(102 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需檢附學校所發之教保專
業知能課程32學分證明文件)
(四)切結書(附件4)。
(五)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取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或研
習時數證明(附件5),可錄取報到補齊。
(六)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6)
(七)請自備主題教學教案資料一式3份,時間15分鐘,教具自備。
十、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及面試、試教。
十一、甄選日期: 110年12月28日(星期二)早上10:00 (依通知順序報到)
十二、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5:00前公布本園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111年1月14日上午11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
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
十三、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