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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辦理「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禁止挖掘道路乙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1-12-20 ~ 2022-01-09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91
一、 依據本市選舉委員會110年12月13日中市選一字第110315041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補選投開票訂於111年1月9日(星期日)辦理,為維護通訊網路之暢通及電力正常供電,自111年1月7日至1月9日期間,禁止挖掘本市西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霧峰區道路,敬請各機關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
三、 有關本市各管線單位,敬請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轉知,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