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及助學金申請案,本局業審查完竣,並業以本局110年12月16日中市教特字第1100100963號函核定獲獎助學生之所屬學校。獲獎助名冊公告如附件,請各校逕自查詢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