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111年進用行政助理甄選公告
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111年度進用行政助理徵選
一、 依據:府授教秘字第1100337774號函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體能狀況良好,且能勝任校園花草樹木綠美化之修剪維護、簡易水電技術性維護與修繕、校園環境整理、學校各項活動支援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應對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限。
4.須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或具有三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性侵害犯罪事實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9.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時間:
(一)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7:30-16:30,中午12:00-13:00休息1小時),每週以40小時計,如需配合學校作息及需求,適時調整時,依《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 每週有二日之休息,其中星期日為例假日,星期六為休息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三) 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工作內容:
(一) 校園花草樹木綠美化之修剪維護。
(二) 簡易水電技術性維護與修繕
(三) 校園環境整理。
(四) 校內公文、郵件遞送。
(五) 學校各項活動支援。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薪資依本市行政助理薪資標準,每月薪資為新臺幣 25,250元(不含雇主負擔之勞健 保及勞退金),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及健保自付額費用則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七、僱用期間:
(一) 本次甄選正取錄取人員,本年度任職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明年度依本年度工作狀況得繼續聘用。
(二) 經甄選備取人員(三個月內有效),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八、解僱條件:
(一) 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僱。
(二) 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 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僱。
(四)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僱。
(五)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祕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僱。
(六) 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僱。
(七) 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校方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
(八) 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九、報名:(免報名費)
(一) 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本校網站( https://wges.tc.edu.tw/)「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總務處公告」下載相關表件。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29日(星期三)15:00止。
(三) 報名地點: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總務主任。(地址:臺中市烏日區光明路40號;電話:04-23362276轉116)。
(四)報名手續:檢具下列證件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一份,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通訊或親送本校總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簽章,並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6.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及術科考試。
(二)面試(50%):依報名順序面試。
(三)術科考試(50%):樹木修剪操作、更換燈管。
十一、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
(一)日期: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09時30分報到,10時0分起開始甄試。
(二)地點:本校總務處報到,依報名順序參加面試(校長室)及術科考試。
十二、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及本校網站(https://wges.tc.edu.tw/)「臺中市烏日區五光國民小學-總務處公告」,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三個月內有效))。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通知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正本1份。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