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110年12月22日(110)全聯善美的基金會字第1100225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特設「傳藝文昌帝君獎勵金」,鼓勵附設偶劇之學校社團申請,檢附原函及徵選簡章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曹小姐(電話:03-9508859#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