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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簡章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1-03 ~ 2022-01-07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陳麗如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43
一、依據111學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暨110年12月30日中市教中字第1100103974號函(諒達)辦理。
二、111學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總籌學校為大華國中,課程審查總籌學校為大雅國中,各類藝術才能班承辦學校為:美術類-五權國中、音樂類-大雅國中、舞蹈類-豐陽國中。
三、檢送110學年度招生簡章供參,請各類承辦學校於111年1月7日前寄送111學年度招生簡章草案(電子檔)予本局業務承辦人國中教育科陳小姐(maggie58@taichung.gov.tw),俾利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