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廚工甄選簡章
甄選類別:正取廚工3名,備取若干名。
領表方式:即日起現場領表(本校警衛室免費提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2:00止
報名地點: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總務處/午餐辦公室(假日則在警衛室)
(潭子區雅潭路三段2號)
電話:(04)25324564-781
聯絡人:午餐秘書 王麗玥
報考資格:
一、 基本條件:
(一) 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
(二) 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含A型肝炎、傷寒、梅毒及胸部X光檢測),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沒有法定傳染性疾病,如肺結核、B型肝炎、皮膚病、呼吸道疾病及其他傳染帶原者或精神方面異常等疾病。
(三) 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男女均可,唯男性須以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提供完整證件)。
二、 報名:
(一)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或網路報名均不受理)
(二) 備妥下列資料,於報名時間交至總務處,並審查證件完成報名手續。
1. 報名表乙份(如附件一),並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彩色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二張。(未詳填不予受理,採現場收件)。
2. 繳驗證件:繳驗證件(各證件皆需附正、影本)。含丙級以上中餐烹飪技術士證件證照、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表(可於錄取報到時繳交)。若有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所載資料不實者均不受理。(審核後合格者正本發還,影本留存備查,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3. 專長證明文件影本(各證件皆需附正、影本,足資證明該項專長之工作經驗證明、證照、受訓證書等均可)。
4. 報名簡章相關附件一、附件二:切結書、附件三: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 報名費:免費。
三、 甄選方式:
(一) 口試:佔甄選總成績之80﹪。
(二) 其他證件(與從事廚藝有關),服務優良證明20﹪
(三) 錄取人員自開始聘用起,試用期為三個月,如試用期間不及格即予解聘,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 甄選時間、地點與程序:
時間:中華民國111年01月14日(星期五)
地點:臺中市潭子區東寶國民小學A棟二樓校史室。
起訖時間:上午10點00分報到,10:10依報名順序進行口試。
五、 放榜(錄取標準由本校廚工甄選委員會訂之)
(一) 甄選成績於民國111年01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http:// tbes.tc.edu.tw/)。
(二) 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三) 報到時間:錄取者於111年01月17日(星期一)上午8點至上午12點止,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 錄取成績若未達八十分者或供膳人員健康檢查表健康檢查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 附則:
(一)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 保險事宜:錄取者工作期間ㄧ律參加勞保及勞退,否則不予聘僱。
(三) 薪資條件:
1. 錄取後試用三個月,試用屆滿,經午餐供應小組考核通過,正式錄用,薪資在契約書中訂定。
2. 工作如未滿一個月者,依工作天數(學生供應午餐之日)按日計酬,並依規定退保。
(四) 有關請假、休假、資遣、退休、保險及其他有關福利,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均依東寶國民中小學午餐廚工契約書規定辦理。
(五) 本次招考錄用人員僱用期:試用期滿後至學期結束(111/02/08至111/07/05)。
(六) 聘期:一學期一聘。若於工作期間考核良好,下學年得優先續聘,本校可不再舉行甄選。
(七) 錄取者應於錄取報到時繳附半年內地區教學醫院以上無法定之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等健康檢查證明書,若有法定傳染疾病者不得報考。凡未於期限內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一經察覺,應即無條件解聘。
七、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廚工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簡章索取:甄選簡章及報名表於本校上網公告至報名時間結束止假本校警衛人員免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