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11年1月11日圖推字第11101000050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2年1-6月展覽檔期,申請時間自即日開放至111年3月31日止。 三、檢附來文、國立台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國立台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表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程小姐(電話:02-2926-6888分機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