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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學校防疫小組研擬之相關防疫管理措施,倘涉及與學生權益或事務相關之事項,應回歸各該法令之規範或另行召開會議實施討論」,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1-13 ~ 2022-01-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郭汶甄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011
一、依據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2681號函暨該署110年12月3日召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三屆青少年諮詢會議第1次定期會議會前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幼兒園防疫小組係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防疫規定,隨時調整幼兒園相關防疫措施及整備工作,以準確因應園內疫情突發狀況。幼兒園推動防疫措施倘涉及與幼生權益或事務相關之事項,應回歸各該法令之規範或另行召開會議實施討論,以維護幼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