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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修正後之「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電影院防疫管理措施」、「表演場館防疫管理措施」及「實驗劇場防疫管理措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1-13 ~ 2022-02-28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林子尹
公告類別:防疫專區
點閱數:251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1月12日府授文秘字第111000932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強化疫苗接種規範,檢附來文以及文化部修正後之「展覽場館防疫管理措施」、「電影院防疫管理措施」、「表演場館防疫管理措施」、「實驗劇場防疫管理措施」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文化部聯絡人葉小姐(電話:02-8512-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