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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召開「衛生福利部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推動小組第11屆第3次會議」紀錄事項,請各園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1-13 ~ 2022-02-22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林碧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4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1月1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166075號函辦理及本局107年5月9日中市教特字第1070040677號函(如附件)諒達。
二、有關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召開旨揭會議,紀錄中重申:兒童聯合評估報告書僅係供教育單位瞭解兒童發展遲緩情形之參考,相關鑑定仍應回歸教育專業;爰兒童聯合評估報告書並非取得特教鑑定審查資料之必要文件,為減少重複評估及醫療資源浪費,降低家長反覆奔波,請各幼兒園不宜為鑑定作業需要而請家長應先取得聯合評估報告書。
三、另國教署已完成介接衛生福利部「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暨個案管理整合系統」及「婦幼健康整合管理系統」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綜合報告書資料,各幼兒園可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依權限查閱已接受早療服務幼兒通報資料名單,或瀏覽兒童聯合評估報告書,亦請各幼兒園多加利用,以簡化相關申請程序及檢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