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三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英語科代理乙名
110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中第三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英語科代理乙名
一、甄選名額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國中英語科1名
缺額性質:代理(延長病假缺)
聘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起至111年4月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若延長病假再次延長,得予以續聘之)
備註: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1次招考: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次招考: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含後續招考):
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日期
第1次招考:1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1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111年2月07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111年2月0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6次招考:111年2月0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後續報名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四、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111年1月25日(星期二)14時30分起(請於14時20分前報到)。
第2次招考:111年1月26日(星期三)15時30分起(請於15時20分前報到)。
第3次招考:111年1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起(請於13時20分前報到)。
第4次招考:111年2月07日(星期一)13時30分起(請於13時20分前報到)。
第5次招考:111年2月08日(星期二)13時30分起(請於13時20分前報到)。
第6次招考:111年2月09日(星期三)13時30分起(請於13時20分前報到)。
後續招考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五、餘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