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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校辦理110學年度公立國民補習學校擔任導師工作人員之導師費職務加給經費核結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1-20 ~ 2022-02-12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黃正隆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36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79313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110學年度公立國民補習學校擔任導師工作人員之導師費職務加給經費,請於學年結束(第2學期)2周內,繳交支出明細表(分上下學期)2份、成果冊1份到局憑辦。
三、如有賸餘款繳回,第一學期請以市庫收入繳款書憑單,第二學期請用市庫支出收回書繳回賸餘款,並將該憑單、支出明細表及成果冊送交終身教育科黃正隆課程督學,電子檔併請寄送vin5858@st.tc.edu.tw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