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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3-02 ~ 2022-04-13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林子尹
公告類別:比賽資訊
點閱數:389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1月19日藝視字第1110000281號函辦理。
二、「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受理期間自111年3月2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方式辦理。
三、檢附來文、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