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立漢口國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數學科實缺代理1名)
110學年度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第四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類別:數學(實缺代理)
二、甄選名額:1名
三、報名日期(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資格人員。
(二)【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資格人員。
(三)【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四)【第4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五)【第5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8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六)【第6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七)【第7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八)【第8次招考】:報名日期為1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起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候,資格條件須符合簡章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四、甄選日期:
(一)第1次招考:111年1月26日(星期三)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二)第2次招考:111年1月27日(星期四)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三)第3次招考:111年1月28日(星期五)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四)第4次招考:111年2月7日(星期一)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五)第5次招考:111年2月8日(星期二)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六)第6次招考:111年2月9日(星期三)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七)第7次招考:111年2月10日(星期四)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八)第8次招考:1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下午13:30起(請於13時15分前至教務處報到)。13:15前未報到,視同放棄甄試資格
五、甄選地點: 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
六、進入本校採實聯制,應考人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
七、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