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不分類普通班教師: 正取:簡O萱。 備取:林O霆。 錄取人員應於111年2月10日(星期四)15時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