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11年2月17日(一)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小教科會議桌。 三、事由 : (一)依國教署111年2月14日指示,各校冷氣試車期程於111年2月18日前完成,以爭取EMS測試時間,俾利EMS最後工項得於111年2月25日前測通完成。 (二)依上開政策期程規劃,本市EMS測通排程應安排於111年2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