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曾◯琴 備取:林◯貞 一、正取人員請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親自到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遺缺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於一週內繳交最近3個月內公立或教學醫院之健康檢查表正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