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豐田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暨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俾使教科圖書評選順利進行,本作業依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客觀及專業之原則,評選適合本校課程及學生使用之教科圖書。
三、樣書陳列日期:111年4月23日~111年5月13日
四、樣書陳列地點:本校教師研究室
五、評選日期: 111年5月3日~111年5月13日
六、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圖書室、教師研究室
七、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八、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
(一)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取得審定執照):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二)樣書送達截止日期:111年4月22日(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辦公室或交予教科書承辦人員。
(四)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需附報價單。
九、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教育局網頁及本校網站。
十、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校園。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七)聯絡洽詢:設備組長 蔡婉莎老師
電話:(04)25262891#711 傳真:(04)25292242 地址:420 臺中市豐原區田心路二段2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