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辨法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年4月21日至111年5月4日
三、評選日期:111年5月4日
四、評選地點:本校專科教室(四)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五至六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四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於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4.閩南語教材:適用於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自公告起至111年4月20日(三)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專科教室(四)(請註明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相關人員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網路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與本校校網,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20日(五)16:00前洽本校教科書承辦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謝佳樺組長 電話:(04)25811574#723 地址:42642臺中市新社區興中街47號。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