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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敦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本市代表隊學校於111年3月29日前填報並繳交「學校-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需提供快篩證明名冊」Word檔或Odt檔至本局承辦人信箱,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3-24 ~ 2022-03-31
公告單位:體育保健科 吳雅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44
一、依據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執行委員會防疫作業辦理。
二、請參賽學校繳交需提供快篩證明名冊,以利大會及本局辦理參賽人員防疫審查作業,為維護選手健康及參賽權益。
三、需提供快篩證明名冊之隊職員,請務必於該種類技術會議3日內完成快篩,於技術會議繳交證明照片,始可領取隊職員證。
四、承辦人信箱:nydia1103@taichung.gov.tw,請於寄件後來電告知:2228-9111#5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