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1年3月24日(111)華拳武(行)字第1110000072號函辦理。 二、選拔日期原訂111年3月18日至3月20日於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拳擊訓練場辦理,因報名人數超過預期,且因國際拳擊總會技術及競賽規則規定,拳擊手必須遵守兩場比賽間最短12小時的休息時間,故延後賽程為3月18日至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