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大里國民小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
依據:臺中市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 標租標的:詳租租賃標的清冊。
二、 投標資格:
(一)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 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四)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五)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三、 投標文件領取與場地會勘
(一)電子領標方式: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公告訊息(http://www.tc.edu.tw/)
2.本校學校網頁首頁(https://dlps.tc.edu.tw/)
(二)請事先於本校總務處約定時間,以利場地會勘及說明;本案聯絡人:總務主任陳俊哲,聯絡電話:04-24066002#741
四、決標原則:
(一)以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評定方式:評選委員評分後,以序位法,序位值合計最低,且經評選小組過半數同意者列為第一優勝廠商。其餘廠商經評選委員會決議者,亦得列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序位值合計由低至高排名。如有2家(含)以上優勝廠商序位值合計相同時,以回饋金額高者排名在前;回饋金額仍相同者,抽籤決定排名。
(二)第一優勝廠取得優先議價權利,議價不成時,由其他優勝廠商以排名依序議價。
(三)本標租案無廠商家數之限制,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
(四)總得分70分以下者,不得議價決標。
五、 截標時間:111年4月12日16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50號)。
六、 開標時間:111年4月13日13時30分於本校南棟大樓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
七、 評選時間:於開標資格審查後(暫訂111年4月13日14點00分,將視評選委員可出席時間微調)(臺中市大里區新興路50號)。
八、 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規定辦理,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租賃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