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烏日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烏日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 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 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三)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3 月22日生效。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年5月3日(二)至111年05月18日(三)下午四點前。
三、評選日期:111年05月11日(三)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隨書附上審定執照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請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一~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1.4.28(四)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請註明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設備組,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05月27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張維傑老師
8.聯絡方式:
電話:(04)23381242分機713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二段1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