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辦理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增訂條文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辦理(省公報八十八年春字第五十二期)。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備齊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至六年級版本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1年4月22日(五)下午4點前(逾期不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大雅國小教務處設備組。
4.樣書陳列日期:111年4月29日(五)~111年5月6日(五)。
5.樣書陳列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獎盃室。
6.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三)下午1點30分起。
四、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五、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20日(五) 下午4點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業務承辦人:江嘉文老師。
8.聯絡方式: TEL:(04)25667766#713,傳真:(04)25667171
地 址: 428臺中市大雅區二和里學府路2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