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
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2.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
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修正之部份規定第一點、第三點、第五點、第八點及第九點,
並參酌教育部頒訂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教科書評選及採購業務。
二、評選期間:111年5月2日(一)至111年5月6日(五)
三、評選地點:本校北勤樓會議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
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1)符合108課綱:適用一~四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2)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五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
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11年4月29日(五)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北勤樓三樓會議室窗臺。
4.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2年級英語),需附報價單。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
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評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教育局網站。
6.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第二
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7.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聯絡洽詢:教務主任 林淑娟、設備組長 林秀珍 電話:(04)25222468 轉 720 或726
傳真:(04)25253403 地址:420 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3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