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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調查本市教保服務機構與家長簽訂書面契約情形,請各園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填報完畢
                            公告日期:2022-04-08 ~ 2022-04-1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賴宜均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99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4月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44171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國教署為調查本市教保服務機構與家長簽訂書面契約情形,請各校(園)於1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至本局調查表(調查表編號12345)填報完畢,俾利本局彙整後回復國教署。
三、調查表中需填列之幼兒園帳號及名稱,請填列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登入之帳號,及貴園設立許可證書上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