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
壹、 依據
臺中市市管案場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府授經公字第1020155647號函訂定、中華民國109年9月2日府授經公字第1090209804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貳、公告事項
一、標租標的:詳租賃標的清冊。
二、投標資格: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壹仟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三)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四)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三、投標文件領取:
(一)電子領標方式: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學校公告」http://www.tc.edu.tw/
四、投標文件收件地點及截止期限:
(一)以掛號郵遞或專人親送,於截止投標期限前送達下列收件地點
1.郵遞或親送:臺中市立日南國民中學 總務處
地址: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69-11號
(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等標期間: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月 22 日(星期五)17點止。
(四)開標時間:111年4月25日10點10分;本校健康中心前組合屋。
評選時間:開標後當場辦理。
(五)廠商若需現場勘查,請於公告日後至截標日前之上班日8:00-16:00預
先電洽連繫學校(04-26813721#533)。
五、投標單填寫方式:
(一)投標人應填具招標文件並以墨筆、鋼筆或原子筆正楷詳實填寫,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二)投標人為法人應註明代表人姓名,加蓋法人及代表人印章外,並應檢具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影本。外國法人應加填在臺灣地區送達代收人。
(三)本標租案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容量係以峰瓩(KWp)為單位,其系統設置容量為需至現場觀察後,於設置計畫書中詳細敘明,投標單標租系統設置容量數值填寫至小數點後一位。
(四)投標單售電回饋百分比係以百分比(%)為單位,其數值可填寫至小數點後一位,惟最低回饋金百分比至少為 6%。
六、決標方式:
本標租案無廠商家數之限制,倘僅有一家投標,其所投標內容符合招租文件規定者,亦得開標決標。決標方式以評選方式辦理,經綜合評比後,第一優勝廠商為得標人,第二優勝廠商為次得標人。(廠商平均分數未達70分,即列為不合格,無法取得議價權。)
七、保證金額度
(一)押標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二)履約保證金:標租系統設置容量(kWp)乘以新臺幣貳仟元整。
附加說明:
依據臺中市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
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
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