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
     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本校教科圖書及採購須知
     。
二、 樣書陳列日期:111 年 5 月 2 日〜111 年 5 月 11 日
三、 評選日期:111 年 5 月 11 日 
四、 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各領域教室或辦公室 。
五、 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
     圖書出版 業者,須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
     說明」書面聲明。並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
      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2.五~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 須經教育部審核通
      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五至六年級電腦。
   (二)樣書送達日期:111 年 4 月 28 日(四)16:00 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警衛室。(註明送評選樣書)。
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
       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
       實物擺設或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1 年 6 月 3 日前領回,逾期未領
       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評選結果將於評選結束後擇期公告在本校網站。
   (七)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
       評選結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九)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楊晴惠老師
       電話:(04)2201-3483 #711
       地址:404 臺中市北區篤行路 32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