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四德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四德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臺中市霧峰區四德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1年5月10日~111年5月18日
三、評選日期:111年5月18日(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 評選科目及範圍:
1. 十二年國教課程( 108課綱課程)所有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四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2. 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用書:適用五~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3. 電腦教材:不選購。
4.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二)樣書送達日期:111.5.6(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辦公室(請洽教務處蘇雅慧組長或教務主任)。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校園。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連絡。
(二)經評選採用者,轉請總務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5.26(四)前洽本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有關教科書評選作業,若有上級新公告注意事項,則以政府公告為準;有關本校「辦理教科書評選作業說明」,若有未盡之事宜,則以最新公告內容為準。
(六)相關業務承辦人:蘇雅慧組長 張瓊華組長 王淑蓉主任
(七)聯絡電話:04-23393374 傳真:23320952
地址:413003 臺中市霧峰區四德路504號
八、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