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 瑞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 瑞穗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
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 108 年 3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 8002 5233 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送達時間:111年4月18日起至111年5月6日16:00止。。
三、評選時間地點:111年5月16~20日本校依學年選定會議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並同時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
1.送評選科目:
(1)一至四年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科目(含同年段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有科目(含同年段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
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四、五、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
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5)電腦教材: 三年級:選用市本教材
四年級Word 2016(亦可送 2019)
五年級PowerPoint 2016(亦可送 2019) (五上)
PhotoCap6(五下)
六年級 Scratch3.0
2.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設備組。
六、其它注意事項:
1.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6月10日(五)16: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16 ~ 5/2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設備組,禁止進入校園干擾教學及評選。
6. 業務承辦人:設備組 鄭雅玲老師
7.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 聯絡方式:電話:(04)25262064#711 傳真:(04)25223191
地址:4204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