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大林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中市教小字第1070036486號函「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審定本教科書共同供應採議價作業」,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國民中小
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 111年5月4日(三)~111年5月18(三)16時止
三、評選日期:111年5月18日(三)
四、評選地點:學校綜合教室
五、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
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一至四年級:108課綱各領域教課用書,須經過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
照方可參加評選。
(2)五、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須經過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
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
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2.樣書送達日期: 111年5月2日(一)16:00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圖書室或洽教務組。
4.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客語、1-2年級英語),需附報價單。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2.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
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
3.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
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6.聯絡洽詢:教務組長 江銘倫
電話:(04)25941995#215 傳真:(04)25942240
地址:426 臺中市新社區福興里美林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