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長億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 年3 月22 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四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五至六年級:九年一貫課程所有領域科目(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各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10日(二)下午四點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 勿分批寄送。
(五)評選審查日期:1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六)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及市府教育網路中心。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11-5/20),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連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5.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 經由獲選之樣書,皆留校為本校行政樣書;而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 年6月10日16:00 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7. 業務承辦人:註冊組長蔡旻秀,聯絡電話:04-22737653 分機712 ,傳真號碼:04-22799370,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太平三街295號。
四、本作業事項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