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翁子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翁子國小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 111年5月11日(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日式建築音樂教室。
四、樣書陳列日期:111年5月3日(二) ~ 111年5月10日(二)。
五、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樣書提供:
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審定本教材: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審定執照應印製於樣書封底,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封底或內頁。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二)非審訂本教材:閩南語教材、低年級英語教材及英語CD或有聲書,請附報價單。
七、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四年級含上、下學期,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待確認樣書到齊後再進行評選。
(二)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五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三)英語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三)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四)資訊教育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八、樣書送達日期:111年5月3日(二)前。
九、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警衛室。
十、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市教育網路中心。
十一、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教材,請於111年5月31日前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八)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組 羅淵學
(九)聯絡方式:電話:(04)25223369轉740
聯絡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豐勢路二段290巷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