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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因應國內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升溫,暫緩辦理原訂於111年4月25日後接受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之校(園),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4-22 ~ 2022-06-30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林方鈴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576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幼兒園評鑑辦法辦理。
二、旨案原訂於111年4月25日後接受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之校(園),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公告,俟疫情趨緩後再行辦理,另評鑑日程將於受評前一週另案公告,敬請各校(園)留意本局網頁公告。
三、受評資料之準備,仍依原訂評鑑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