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太平幼兒園 110學年度第2學期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一)勞動基準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25日教特字第1110024429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1名;備取若干名。
三、聘用日期:自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核定總時數95時。
四、工作內容:
(一)隨車服務學生上、下學。
(二)照顧學生及協助其生活自理事宜。
(三)下課時間、午間及午餐時間於班上協助導師維護學生安全及餵食學生。
(四)協助教師教學與輔導活動(包括偶發事件處理及校外教學之聯繫)。
(五)應於當日服務完畢之一週內,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完成服務紀錄。
(六)如遇排定服務時間無法到場,應主動與學校聯繫請假事宜,並經甲方同意後始得請假。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中午12:00。
六、工作待遇: 時薪168元整。
六、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3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二)乙方有義務每年參加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5月4日下午15:00止。
八、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園,信封上請註明「特教助理員甄選」,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1463巷12號,聯絡電話:04-22758834轉114 人事。
九、報名資料:面試時驗證明文件正本後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1份 (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附件2)
(三)畢業證書影本(附件3)
(四)切結書(附件4)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5)
十、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及面試。
十一、甄選日期: 111年5月5日(星期四)早上10:00 (依通知順序報到)
十二、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5:00前公布本園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111年5月10日上午11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
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四) 111年5月10日到職當日須繳交完成COVID-19疫苗3劑且滿14天接種證明。
十三、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