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申請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現職校長轉任
一、本次受理申請遴選學校如下:
西區大勇國小、西區中正國小 、北區健行國小、南屯區文山國小 、 豐原區豐原國小 、豐原區福陽國小 、潭子區潭子國小 、潭子區僑忠國小 、潭子區新興國小 、潭子區頭家國小 、大肚區追分國小 、沙鹿區沙鹿國小 、沙鹿區竹林國小 、大里區大里國小 、大里區草湖國小 、大里區立新國小 、霧峰區霧峰國小 、霧峰區桐林國小 、南屯區春安國小 、后里區七星國小 、大肚區大肚國小 、大里區瑞城國小 、霧峰區五福國小 、東區臺中國小 、西屯區國安國小 、大雅區大雅國小 、大甲區東明國小 、太平區東平國小 、南區樹義國小 、北屯區仁美國小、豐原區豐村國小 、后里區后里國小 、大雅區上楓國小、龍井區龍井國小、龍井區龍泉國小 、龍井區龍港國小 、北屯區文中小5新設校 、沙鹿區文九52新設校 。
二、本次受理有參加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第一任任期屆滿未申請連任、第二任任期屆滿、第二任任期過半之現職校長、前學年度第二學期回任教師之曾任校長者申請,凡符合資格欲參加遴選之人員,請於5月18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親送申請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洪希勇,逾時恕不受理(請配戴學校識別證以利通行)。
三、申請時應繳交資料說明如下:
(一)志願表(2份,如附件1)(請親筆簽名並蓋章,志願表請審慎評估選填,經本局受理後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轉任申請第一志願數得填列1所學校或2所學校,且選填志願數為2至5個。
(二)個人履歷自傳、辦學理念及學校經營方案之報告(個人簡介封面如附件2)(送件時請繳交15份,以A4直式橫書,不須膠裝,請簡單裝訂,5張10頁為上限(不含封面),請勿超過,另請多準備2份逕行轉交各志願學校之浮動代表)。
(三)個人績效表(以1頁為限)同步傳送電子檔(word)至horngsy@tc.edu.tw;另上開附件2之個人簡介封面請於核章後,掃描為(PDF檔,並傳送電子檔至horngsy@tc.edu.tw。
四、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現職校長轉任)時間暫訂於111年6月12日(星期日),地點於本市西屯區大鵬國小,當日上午安排候選人報告,1人報告時間3分鐘,不須接受詢答,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得自由參加上午場次;於校長候選人全數報告完畢,接續進行遴選作業。請學校人事主管協助轉知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上午報告時段得自由參加,接續之遴選作業,請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事先預留時間出席與會,遴選順序表將另案公告。
五、各校辦學說明會時間及辦理方式將另案公告。
六、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選國民中小學校長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但遴選學校之浮動教師代表或家長會代表無法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表示意見。」爰倘浮動代表無法出席6月12日會議,請填寫書面意見(如附件3)並於111年6月7日(星期二)中午前密件寄達本科國小教育科洪希勇收,倘無法於時限內寄達,請人事主任親送至本科。
七、檢附志願表、個人履歷自傳封面範本、浮動代表無法出席之書面意見、個人績效表各1份(WORD檔請解壓縮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