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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辦理「臺中市推展客家文化有功人員及單位表揚要點」申請時間延長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參與或推薦,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5-24 ~ 2022-05-30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王健宇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2
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11年5月20日中市客綜字第1110002733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本市之個人、經本市立案之團體、本市行政轄區內之機關或學校,請踴躍自行參選或推薦相關單位及人員,受理期間至111年6月20日止。
三、檢附旨揭要點及各參選者資料表各1份,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該會(https://www.hakka.taichung.gov.tw)-法令規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