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烏日區喀哩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表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請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年5月31日(一)前洽本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