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中華國民小學幹事甄選公告
一、依據:
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缺資料:
(一) 職缺:幹事(限身心障礙人員,預估111年6月30日出缺)
(二)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三) 職系:綜合行政
(四) 缺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 無限制調任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五) 具基本資訊處理能力,在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 操作上均熟練,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及學習能力強,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職務工作者。
(六)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尤佳。
(七) 具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項目:
(一) 財務、勞務招標作業(含各階段履約管理及爭議處理)、工程招標作業及採購相關事項、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事項。
(二) 勞、健保業務。
(三) 協助總務處各組業務,如:財產管理、消防、機電、飲水機、影印機等年度例行事務性工作;教育優先區、教育儲蓄專戶業務填報事宜。
(四) 支援各處室活動。
(五)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五、報名方式:
(一) 線上應徵:請於111年6月7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聯絡電話及各欄位詳實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身分證正反面。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
5. 現職銓敘審定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身心障礙證明。
8. 切結書。
9.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0. COVID-19 疫苗接種情形切結書。
11.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者免附)。
12. 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 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件報名)
(三) 連絡電話:04-22979601 報名程序請轉分機750 席主任、工作內容請轉分機730 史主任。
六、甄選方式:
(一)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成績未達70分者,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避免疫情傳播,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中市相關防疫規定,請參加面試甄選人員於甄試當日全程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未配戴口罩或發燒者,不得應試。
(四) 本職缺係為預估缺,錄取者需俟職務正式開缺後始行過調,預計111年6月30日以後進用;若屆時未出缺則取消本職缺任用。
七、其他:
(一)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 面試時間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臺中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而致日程需作變更時,面試日期則順延至臺中市政府宣布正常上班日舉行,報到及面試時程不變。若臺中市政府未宣布停止上班,則照常舉行。
(三) 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校甄審委員會議決;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