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執行工程施工查核業務配合辦理事項,請各機關列為重點督導項目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06-21 ~ 2022-12-3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1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6月16日工程管字第1110300591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公眾安全,各機關辦理邊坡臨軌涉及公共運輸安全等工程督導時,請將是否依規定設置相關安全措施及預警功能列為重點督導項目。
三、 另近年全國查核大部分丙等案件係因施工查核材料抽驗報告不合格所致,為確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請各機關落實材料抽檢驗並加強督導管理丙等案件相關廠商所承攬之工程。
四、 檢附上開號函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