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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有關「公共工程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設置及拆除管理要點」規定及應注意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2022-06-22 ~ 2022-12-31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58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6月20日工程管字第1110300620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 旨揭要點所稱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主要包含粗細骨材庫、原料(水泥、爐石、飛灰)桶、計量器、輸送、拌和設備及成品儲斗等,先予敘明。
三、 依旨揭要點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時,請分別於設置及拆除完畢後一個月內函報工程會,並將相關資訊登錄於工程會「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登錄說明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