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1學年度藝術設計群科專任或代理教師甄選事宜。
永誠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大明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藝術設計群科專任/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教師科別:高職藝術設計群科專任/代理教師1名。
三、公告方式:
(一)本校網站公佈欄(http://www.tmsh.tc.edu.tw)。
(二)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http://tsn.moe.edu.tw/index/JobT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站(https://careers.otecs.ntnu.edu.tw/Front_Job_List.aspx)
四、報名資格:
(一)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二)大學以上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該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或技術教師證者優先錄用。
(三)具教學熱忱,能配合本校團隊工作者。
(四)科別專長:
1.大學藝術、設計學院等美術、多媒體動畫、視覺設計等相關科系畢業。
2.專長優先錄取順序:
(1)具影視、動畫專業背景(影片製作、數位剪輯等)。
(2)美術專長(炭筆、水彩、創意表現、水墨等)。
五、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及考試時間:
1、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11年7月2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2、筆試日期:111年7月28日(星期四)(暫定)。
3、試教及口試:111年7月29日(星期五)(暫定)。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
2、報名資料經審查資格符合者,由本校人事單位電話通知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報名費請匯入本校彰化銀行帳戶:4011-51-213116-00,匯款成功後請將匯出之個人帳戶後5碼及姓名以簡訊通知本校承辦人林小姐,承辦人手機:0988-353657。
3、未通過筆試或未進入第二階段試教、口試者,報名費均不予退費。
4、報名時應繳付表件:
(1) 教師甄選報名表乙份
(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tmsh.tc.edu.tw連結下載)。
(2) 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
(3) 簡要自傳一份(A4規格,內容自訂)
(4) 國民身份證影本(A4規格,正反面)
(5) 學經歷證件影本、在學成績影印本。
(6) 合格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及實習有關證件影印本(A4規格)。
(7) 男性服畢兵役證明影本或無服兵役義務之證明(A4規格)。
(8)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A4規格)。
(三)注意事項:
1、將相關證件、資料以A4規格依序排列,用迴紋針或釘書機固定左上角,掛號郵寄『412 台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三段210號 大明高中人事室收』電話:(04)24821027轉601、604,報名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2、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事後發現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參加甄試者自行負責。
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地點及範圍:
1、筆試地點:大里校區(台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三段210號)
2、筆試範圍:多媒體動畫科別專業知識。
3、錄取若干名,公告於本校網站。(若該科報名人數少於10人,則直接進入試教及口試)
(二)、試教及口試:
1、地點:潭子校區第一會議室(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8號)
2、每人試教時間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抽選試教單元)
2、版本:111年7月28日前通知。
3、口試:10~15分鐘。
七、成績處理
1、甄選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2、錄取名單由本校以電話通知報到並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九、檢附:教師甄選報名表(如次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