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二梯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一)國中理化科:1名、代理(實缺)、備取若干名。依本市教育局111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二)國中身心障礙科:1名、代理(實缺)、備取若干名,需借調中區特教資源中心。依本市教育局111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三)國中地理科:1名、代理(留職停薪缺)、備取若干名。依本市教育局111學年度核定聘期起日起迄或代理原因消滅止辦理。
(四)國中歷史科: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4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備取若干名。聘期從111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1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五)國中生物科: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2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備取若干名。聘期從111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1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二、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111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111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暨後續招考:另行公告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因防疫考量,報名者需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額溫超過37.5度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以上情形者,不得報名)
三、招考時間:
(一)第1次招考:111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二)第2次招考: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三)第3次招考:111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甄選前報到地點:行政大樓3樓,領域教學研究室(因防疫考量,應試者需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額溫超過37.5度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以上情形者,不得報到應試)。
三、 報名地點 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行政大樓3樓)。 聯絡電話:04-22510983轉750。
四、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