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10日府授經公字第1110204915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第四點附件一及第九點附表一、附表六規定、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