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 111 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
(一)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學校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辦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68791號函辦理。
二、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 1 名,備取 1 名;備取期間為 3 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或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再補證。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
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 5 年(含)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
情事。
(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陞任職缺。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104年10月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1年8月19日(星期五) 9:00~12:00受理報名(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
2.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文件)
3.請配合防疫規定並全程配戴口罩。報名及考試當日因應防疫規定,不開放陪同或陪考
人員入校。
五、報名地點: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工務所(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北路566號元泰駕訓班對面),聯絡人:學務處張主任,電話:0912-321691。
六、考試日期:111年8月22日( 星 期 一 ) 9:00~12:00 ,地點:樹德國小。
七、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