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沙鹿區公所111年8月17日沙區民字第1110019219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市沙鹿區南勢里辦公處自111年8月26日起至111年11月26日止,遷移至臺中市沙鹿區南勢里南陽路434號。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