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北屯區公所111年8月23日公所民字第1110028816號及第1110028814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市北屯區部分里辦公處新址異動,如下: (一)、平心里辦公處自即日起遷移至熱河路二段164之1號。 (二)、舊社里辦公處自111年9月1日起遷移至南興路498號。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